不想離婚這幾條標準要注意
婚姻大事可不能選錯人
1、你選錯了人,是因為你期待Ta在婚後會改變。
最經典的錯誤。永遠不要為“可能性”結婚。規律是,如果你和現在的Ta在一起不幸福,不要結婚。我的一個同事很有哲理的總結:“你可以期待Ta在婚後會改變,但是是朝壞的而不是好的方向!”
所以對於對方的信仰、人品、個人清潔度、溝通方式/技巧和個人習慣,最好考慮你是否能接受現有狀況並與其和平共處。
2、你選錯了人,是因為比起人品,你更注重“觸電的感覺”。
“觸電”的感覺會引發熱情,而好的人品才能保持熱情。一定小心“我墜入了愛河”這種情況,因為它常常實際上代表著“我墜入了欲望”。你們彼此吸引,但你是否細心的注意過這個人的人品?
以下是幾條重要的人品條件:
第一、謙虛。這個人是否相信,比起個人的所得/享受,人應該“做正確的事”?
第二、善良。這個人是否喜歡幫助別人?Ta如何對待那些Ta不一定需要善良對待的人(比如乞丐,老人,小動物)?Ta是否做義務勞動?或者慈善捐款/捐物?
第三、責任感。如果Ta說過要做什麼事,我能不能確實相信Ta會履行?
第四、幸福感。這個人是否喜歡自己?Ta是不是享受生活?Ta是否情緒穩定?問問你自己:我想不想象這個人一樣?我想不想和這樣一個人生兒育女?如果我有孩子,我想不想讓我的孩子長成這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