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起訴一見鍾情女孩,網友:愛情智障還是想炒作
12月10日,北京市的東城法院接到一起很奇特的訴訟請求,一名男子要起訴另一名姓名、年齡等基本情況均不詳的女子,這是怎麼一回事兒呢?男子姓孫,在某家書店對一名陌生女孩一見鍾情,但當時並沒有上前詢問聯係方式,事後還是對女子難以忘懷。在書店苦等了50多天仍舊沒有再次偶遇該女孩,所以想到了起訴女孩的辦法來找到她。而法院則給出建議讓孫先生放棄訴訟,因為即便起訴也法院也不可能受理的。
孫先生表示,那天見到那個女孩就覺得他是自己喜歡的人,一眼就淪陷,兩個人還靜靜對視了大概十秒鍾,早知道就當時不顧一切上去問電話。因對這名女孩的執念,孫先生甚至辭掉了工作,一心一意蹲守在書店,希望能給再偶遇女孩。可惜孫先生一直沒有遇到這個女孩,空等50多天之後,孫先生就想到起訴這個搞笑的辦法。而因為孫先生和這個陌生女孩僅僅是對視了十秒鍾,這期間並沒有產生任何的權利義務之間的關係,再加上被起訴的女孩的基本信息信息完全空白,姓名年齡都不知道,屬於被起訴者身份不明的情況,即便孫先生在姓名欄上寫了“紫霞”一化名,但人就是無法受理該起訴事件。
針對該男子的異常行為,大家的意見不一,有的認為這個男子怕是愛情觀有問題,有的人則懷疑孫某是想炒作出名,此事是引起了很大的爭議啊。當事書店的工作人員接受了采訪,她表示這件事情很奇怪啊,因為真的太少見了,為了找個陌生人丟了工作,本身就是不負責的做法,這樣咋養家啊。而孫先生的回應則是,本來沒有家,何來養家之說啊。言下之意是得找到那個女孩才有家。
孫先生找人還起訴女孩的事情上了新聞,多少有了一些熱度和影響力。之前孫先生到法院起訴的想法是,女孩是因為不知道他在找她,如果知道了肯定會有回應。但很多人的想法卻是,這樣搞人家都會被嚇跑,你根本連人家啥情況都不知道就這樣大張旗鼓找人家,會打擾人家的生活,也許人家已經有了戀人甚至有了家庭,這種行為要麼愛情智障犯了,要麼就是故意的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