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夜老公逼問我積蓄在哪裏(5)
3.驚喜交加走入婚姻
不得不承認,立森是個出手很大方的男人。我們一起逛商場,那些衣服的標價都是我好幾個月的工資,我總是看了又看舍不得買,但是立森隻要發現,立馬拉我進試衣間,二話不說就付錢買下。雖然我沒有錢,但是我更想為他省錢。後來選擇約會地點,我不再逛商場,盡量找消費不高的地方,立森知道後,總說我這樣的好女孩很少了。
可我也有別扭的時候,每次我們上街,不是像其他情侶一樣手挽手親密地並肩行走,他永遠都是大步走在前麵,我落下三五步跟在後麵。我們在一起三四年,最讓我窩火的是,他一直沒有帶我見他母親。他的理由簡單到毫無說服力,“你還小,等你長大了就帶你去我家。”
在這種等待中,一直快到我25歲,可他依然沒有動靜。我感覺自己像個偷偷摸摸的情人,難道我很讓他沒麵子嗎?我有自尊,於是向他提出了分手。那次,為了挽回我們的感情,他終於妥協了。他帶我一起去了他生活的故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