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齡剩女 是社會對女性最大的歧視
“大齡剩女”,不知何時,社會竟然給未婚的女性貼上了這樣的標簽,帶有些許的諷刺。我其實很不喜歡所為剩女這個詞,憑什麼,不結婚,就是剩下的?
我們是人,是有思想的,不是那些小動物,憑借荷爾蒙而交配,繁衍。我們的婚姻,應該是為了愛,為了幸福,而不是為了傳宗接代,為了免受世間的流言蜚語而匆匆選擇。
在世人的眼光,女性必須結婚,必須為男人生兒育女,好傳宗接代。這是世間萬物繁衍的自然法則,也是人類得以生生不息的最根本原因。古人也曾雲,“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對於,我並不反駁。
女人是應該結婚,但為了什麼而結婚,什麼時候該結婚,這是非常重要的問題。如果不是因為愛情而結婚,那隻會毀了自己的一生,糟蹋自己這珍貴的一生。而且女人在四十歲之前,完全是有生育能力,這個世界也沒有明確的法則規定女人必須在幾歲之前結婚。隻不過是世人普遍都認為女人應該在三十歲之前結婚。這觀念隻是世人的意識形成,是客觀存在的,而不是主觀事實。
因此,我認為所謂的大齡剩女,並沒有任何的事實依據,也是社會對女性印象的片麵刻畫,對女性的一種歧視。
如果你的身邊有這樣的女生,我希望你能不叫她“大齡剩女”,而是稱呼她們為“單身女性”,這是對女性最起碼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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