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結婚他腳骨折,我養了他半年,工作後他卻將工資給婆婆(2)

編輯:東方女性2018-10-26 17:11女人傾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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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我今年37歲,我老婆30歲,我們結婚六年多,有個五歲半的男孩。我每個月有一萬多的收入,我老婆每個月有五千左右工資,我工作比較自由,基本在家。

  以前我們兩個沒小孩的時候兩個人一起開個廣告店,過得還算安穩,從有小孩後,她爸爸媽媽就搬來一起住,我們之間的矛盾就開始多了起來,我老丈人是哪種很囉嗦也會算計的人,經常算計到我們頭上。前段時間爆發了一場大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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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因是我老丈人的丈母娘病了,生活不能自理,就四個子女一家一個月的來照顧,但是我們老丈人就想弄回我們的新房子裏麵。當時買房他出了8萬塊錢,說的是給她女兒的嫁妝,等我們買好了,又在家又蹦又跳的,要我和他簽個協議,說他占一份,我當時就沒同意,他在家是一分生活費都不給,和他吵了架,他們就說搬出去帶他丈母娘。他出去租了一間房,輪到他伺候的那個月出去住一個月。

  我就和老婆說,你每個月給1000的生活費,我們家是我老婆出2000生活費,其他的一切開支我出,房貸,車位貸款,孩子的教育,我自己社保,平常我老婆買衣服,家裏的零星開支,我現在又在做茶葉,才起步,每個月還要虧錢,壓力大,她除了給生活費外就是給她媽媽單獨買了醫保,我們自己留1000,結果剛好10月份,輪到他們了,就搬出去了。我就半開玩笑喊我老婆給那1000生活費,她就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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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倆就爭吵了幾句,我們就冷戰,不說話,我還給她交了學費,送她去學茶藝,我比她大,這幾年身體也不太好,其實做茶葉是想我那天萬一了,能給她和孩子留下一個謀生的手段,不知道是我吝嗇了還是有什麼其他原因,整夜睡不著,可能也加上壓力大。

  答:如果孩子能送幼兒園的話,你工作比較自由不影響接送孩子,就請她父母回老家去吧,三代人住在一起會滋生很多矛盾,時間長了就會影響夫妻感情。關於生活費的事情,一家人應該以感情為重,畢竟親情不是用1000塊錢就能買到的。這點小事,不如你就先哄哄老婆算了,不值得為此整夜睡不著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