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民政局門口,我還是決定不跟他結婚了
對我來說,結婚的最佳年齡約莫是27歲。所以,在27歲那年,我差點就和一男人踏入婚姻中,雖然還是未果。
結婚是需要條件的,那就是足夠的幸福感與安全感,而這兩樣東西要怎麼得到?或許是雙方都有穩定的工作,他不錯我也不賴,雙方有話可聊,不會讓生活過得太無趣。
於是,當那個追了我快一年,事業家庭,興致愛好等各方麵都與我十分契合的人,詢問我,什麼時候拿上戶口本,跟他去領個證什麼的,我也沒怎麼猶豫,立即拋下一群瓜友,背上包,匆忙打車回家,告訴我媽,期待了那麼久的老姑娘終於要出嫁了,拿上戶口本,又是一陣風風火火出門,那會還聽到了我媽說要多加幾個菜給女婿吃.....
說起那個人,是真的蠻優秀,雖然追了我一年,但其實我們是大學校友,之前關係就挺不錯,隻是那會我有男友,而他亦非單身。畢業後在同家公司不期而遇,忽然就聯係起來,不時到我家蹭飯什麼的,我媽倒是特別喜歡他。
坐在出租車上時,閨蜜忽然來電,我媽跟她說我領證去了。閨蜜就開始哀嚎道,嫁了之後,就沒法一起“鬼混”了?當時我想也沒想,怎麼可能,就是領個證而已,以前怎樣以後還是怎樣,我們互不打擾生活。閨蜜聲音戛然而止,拋出問題,繼續和我們聯係倒是正常,可要繼續和以前一樣,經常嗨到半夜,彼此生活也互不叨擾,那結婚到底意義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