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谘詢:人真的需要結婚嗎(2)
問:我是遠嫁到老公家裏的,這裏除了老公的一家人,就沒有我所熟悉的人了,孩子也馬上5歲了,可是我們婚姻卻出現了很多的問題,我想離婚,但是想到現實的問題又有點害怕。
老公的工資隻有2500,在生活上都是公婆給我們補貼,光靠他根本養不起我們。
首先,我們沒有婚後共同財產,隻有一輛10萬的車,雖然也有一套商品房,但是在他父母的名下。另外還有三套拆遷房,我和寶寶也有90平米的拆遷名額還沒有使用,隻是一直都沒有拆遷的消息。
其次,我現在隻是一個專職媽媽,完全沒有經濟的來源。之前還有工作,可是懷孕之後就辭職了,然後一直在家裏照顧孩子。這期間,我也想過要考會計證,充實一下自己,但是他卻很生氣的拒絕了。然後又提出想要出去工作,他竟然以不想孩子沒有父母照顧的陪伴讓我放棄出去工作。
為什麼想要離婚呢?我感覺他精神出軌了,雖然沒有聊天記錄,但是卻有紅包、轉賬等記錄,在日常生活中他對我也很冷淡,在紀念日隻給我發52的紅包,去玩鬼屋他受到驚嚇還將我拉到他前麵替他擋著,給別人買貴的禮物卻對我的家人一點都不上心等等。我現在鐵了心想離婚,就是不知道能得到多少的補償。
答:真的想要離婚就先出去找份工作,重新接觸一下社會,讓自己有獨立生存的能力再說。你名下一分錢財產都沒有,先忍兩年吧。等拆遷後經濟條件好轉,也許你還有能力帶著女兒離婚。你列舉的老公的罪狀真沒多少能拿到台麵上的問題,其實,一半是他做的不夠好,一半是你呆在家裏時間太長太玻璃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