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家暴男退婚後,無人敢在為我介紹對象
在農村裏,隻要和人訂婚了,就算是已經和對方已經結婚了,而且基本上也都會到男方的家中去住,在老一輩人眼中,是真正的潑出去的水,別人家的人了。
如同半年前的我,與對方訂婚後,就住進他家中了。我們其實也不過才相識三月,可年紀終究是大了,今年我都已經28歲了,在眾人眼中,這般年紀的女孩再不嫁可真就不值錢了。所以,當初相親完後,覺得對方的家境等方麵都非常不錯,遂就迅速建立戀愛關係,很快就去買好戒指首飾,立即訂婚。
沒想到的,對方看似溫文有禮,品性應當也是極好的。可真正和他住在一起後才發現不是那麼回事。他很喜歡喝酒,喝酒後更喜歡打人,有次恰好他家人也都在,及時拉住了他,否則我估計當晚就會被打死了。
那天,我被送到急診,眼角縫了好幾針,特別的疼。隔天他在家人帶領下,前來跟我道歉,希望我能再給次機會,他保證不會再有這種事發生。可我不信,家暴者最不可原諒,所以我讓家人把他趕出去,出院後,就立即和他退婚,將所有他給我的東西都還給了他。
農村人總愛說道,這件事也一度成為大家飯後熱談。可令人難受的是,明明我才是那個受害者,但我明顯在受到同情的同時,也成為了別人所歧視的對象。因為在他們眼中,我已經算是結過婚的人,說得直白些,就是降值了,即便想要再嫁人也沒那麼容易。別人一提起我,也都是我曾結婚過,後來又被退婚。不知情者,還隻當是我不檢點,才會落得這種下場。
所以,自那件事發生後,再無人敢為我介紹對象,有時候我都還能聽到別人在背後裏如何編排我,說我多可憐,多慘,估計以後得隨便找的不像樣嫁了,否則,注定要單著一輩子。
原來,話語真的能刺痛人,讓人傷個體無完膚。所謂平等的口號,在農村裏也根本就叫不響,那個暴力我的男人,上門相親者依舊不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