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離婚,但我們的兩個孩子不知道該歸誰
情感谘詢:
我和老公離婚了,但我們有兩個孩子,一個兒子一個女兒,都在上小學。本來我們商量兒子歸爸爸,女兒歸我,但是我的狀況並不是很好,準確的說是我家裏的狀況,我隻有一個父親,而且還是殘疾,所以我要照顧孩子又要照顧父親就有點難。
但我本來是想帶著女兒,然後上個班,想把孩子帶在我身邊,可是我的家人親戚都勸我,說現在這個狀況,還是把孩子給爸爸帶比較好,因為要是真要我帶孩子的話,沒有人幫我,帶了孩子就不能上班,沒有收入,還有就是家人不讓我帶,覺得這樣我再婚就很難了。
我也很為難,我舍不得孩子,舍不得兩個孩子與我分開,但我更不清楚,我能不能帶好孩子,女兒要是放在我身邊真的能過的好嗎?
我每天一想到這些就難受就哭泣,平時她們在我身邊我不覺得怎樣,但是真要和我分開,我就覺得對不起他們,我到底該怎麼辦?
我的建議:
離婚對於女人來講其實挺難的。一個是孩子,一個是日子。如果帶上了孩子,就意味著今後的生活要苦了一點,但是女人又是母性的,不帶孩子會舍不得,帶了孩子就是一份母愛的表現,一份希望。
但你說了家裏的情況,說自己會照顧不好孩子,因為自己本身的生活就不好,那麼我想你還是不要拆散孩子了,因為孩子們從小在一起,都有了感情,分開了不利用成長,對於他們之間的感情也是不好的。
所以你要想清楚,不管是對於自己,還是對於孩子,都要多多考慮,還有就是你要跟孩子的爸爸商量,爸爸想帶兒子,就一定想帶女兒嗎?還有就是他的能力怎樣?是否能一下子照顧到兩個孩子?
如果女兒在爸爸那邊的條件還不如在你身邊,那麼我想還不如你帶了,所以要多方麵考慮,不要隻考慮到自己家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