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納別人的情緒,其實也是反思自我的疑慮(2)
我始終認為,每個人隻有你自己能量足夠,具備好照顧自己的能力,才能夠去幫助別人。
就像你跳河裏救那個溺水的人,你自己的水性必須足夠好,保證不被溺水的人拖住,把你自己也搭進去一樣。如果你水性不好,至少保住了你自己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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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時候我也會反思自己回複這些信件的意義,或者接一些電話的時候該如何表達。
至少我自己的情緒在足夠的平穩以後,把這些痛苦能夠安然的接納,而不是因為自己的不穩定,或者焦躁而反饋過去一些不良的情緒。
在任何的交流過程當中,都會存在一些情感和情緒上的流動,如果我因為自己的焦躁或者不耐煩,而回饋一些不良的情緒,可能適得其反。
這段話還是著名心理學家維克多·弗蘭克爾寫的:
最近,我在淩晨3點接到一位女士的電話,她告訴我,她正下決心要自殺,但很想知道對此我會說些什麼。我說了所有反對自殺和支持活下去的理由,一直和她談了30多分鍾——直到她最後答應我不會自殺,而且會到醫院來見我。不過,當她到醫院見我時,才發現我提出的所有理由都沒有給她留下什麼印象。她決定不再自殺的唯一原因是:大半夜我從熟睡中被吵醒卻沒有生氣,而是耐心地聽她訴說並和她交談了半小時,而這樣一個世界——她發現——能夠發生這樣的事,一定還是一個值得在其中生活的世界。《追求意義的意誌》
可能我接收樹洞郵件,和前麵那段時間電話谘詢,就是接納了一些需要幫助的人,最痛苦的情緒。
當最痛苦的點有了地方接納,一個人重新平靜下來的時候,會重新安置與恢複到其人性之中。
可能就是在那一瞬間,他極其想哭,想鬧,想訴說,想自殺,但是過了最痛苦的這個點之後,會發現原來還有更多的事情值得自己去做。會想著怎樣的改變,來緩解這些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