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考上大學發帖嫁人救母(2)
在帖子的最後,這位19歲的準大學生說,“7月14日,我從大夫那裏得知,就是花夠50萬,也不一定能治好母親的病......我已無路可走,我願意用我的青春來換取母親的生命,如果有好心人願意幫助母親走過難關,我願嫁人救母。”
有人說是大孝,有人說盡力就行了
得知劉亞傑想嫁人救母,不少網友感慨不已,網友何先生說,格林巴利綜合征,發生在年輕人身上還好恢複,但是超過35歲的人,能恢複過來的人極少,花完了巨額費用,到頭來也不一定能救回生命。網友郭先生說:“作為女兒,能放棄大學不上,想到嫁人救母,這是一種大孝,讓人感動!”但網友趙先生說:“麵對幾十萬元的治療費用,當女兒的,隻要盡力就可以了,不必自己不到年齡而嫁人救母(我國法定最低結婚年齡為男22歲,女20歲),這與以前賣身救母一樣,不值得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