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上一個文藝男,終究是難以幸免〖上〗
她不記得這是分手後的第幾天,像是第十五天,又或者是第二十天,她忘了。不管是第幾天,總之傍晚,太陽快要下山,她想出去走走。不知不覺,她竟過了半個多月離群索居的生活。
換衣服,化妝,出門。女人,快要不漂亮,但一定不能蓬頭垢麵;做不到名媛淑女,但一定要優雅從容。
桂城不大,到處可見外來旅遊的人,中國人、外國人,東方的、西方的,隨處可見。這是個靠山水風光吃飯的小城。她在市中心隨意遊蕩,看車水馬龍。在最繁華的步行街,賣美食的、賣古玩的、賣特產的,店家吆喝著,遊客討價還價,好不熱鬧。她想起來,這裏她來過。在兩個人第一次吵架的時候,她來了桂城,來過這裏,也是一個人。她還記得那個旋轉而上的鐵樓梯。
沒有停下,繼續走。街角的咖啡廳,遠遠的,一個男孩在彈吉他。聲音幹淨,低沉,與這吵鬧的市井格格不入。她走過去,想把男孩看清楚,但在閃耀的燈光下,她始終看不清他的臉,更看不清他的眼神。隻模糊看見他二八分的頭發,稍長,額頭一小撮電卷,少有人做這樣的發型。她想起他,他曾經也是這樣,她知道的。
她拍了張男孩的照片發給他。他不無感慨的述說起過去的種種。她明白他過去的不易,卻不會再心疼。或許偶爾還會心疼,隻是不會再有任何行動。
她喜歡這樣的人來人往,誰也不認識誰,誰也不會在意身邊經過了誰。她是個奇怪的人,喜歡一個人逛,會駐足觀察路人,會注視一個事物很久。一個人置身於人山人海中,仿佛時間慢了下來。
走了好久,一路過來,看到好幾家賣旗袍的。說來奇怪,隻要是旅遊的地方,少不了賣民族風服裝的。出門旅行買個旗袍穿著,還怎麼遊山玩水?而當地人是萬萬不可能在這專門“招待”外來遊客的地方買東西的。她不由得擔心起店家的生意來。她是喜歡旗袍的,每次碰到這樣的店總要進去挑挑,奈何身材如幹煸的豆角,少有適合她的碼子。老板拿來店裏最小碼的給她,瞧著鏡子裏的自己,她笑了笑。似乎自己也沒那麼糟糕,雖然不合身,但終歸是溫婉的。放下旗袍,種種原因,她沒有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