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使還愛,也莫要重新來過
不知誰曾說過這麼一句話,兩個曾經相愛卻分開的人,大多會經曆無數次的複合,熬下來了,自然能走到最後,熬不過去的,自然也就各走一邊了。而複合後,真正能執手到最後的概率竟然隻有百分之三,餘下的,還是會選擇分開,分開的緣由與首次一樣。
多數人都認為一段感情免不了爭吵,更會經曆無數次的分開和複合,吵到最後還能死守對方,那就可以十分確定就是這個人了。
但無數個案例都在告訴我們重燃舊情的結果,大抵是重蹈前轍,已然不再適合的人,再去強求得來,終究還是未果。
大學舍友是班花,也曾於高中時代交過一個男友,再後來大學時,與班上一個男生在一起了,據舍友講,比之前任那真是差太多,不帥,除了嘴甜了些,個子高了些,也沒有前任有才華,可感情偏偏就如此奇怪,就是喜歡這個男生啊!甚至於將自己的第一次都給了這個男生。
那會我們整個宿舍都無法理解,因為那個男生看上去真的就不像是會安分的主,可耐不住舍友為情所迷,我們也不過是局外之人,如何能再去多說些什麼。後來,也如大家所料,這個男生和前任糾纏不清,也時常撩撥著對方,舍友發現後,果斷和他分開了,但男生還是恬不知恥地一直纏著舍友,也大方承認自己是愛著舍友的,可對前任也很不忍,隻求舍友能給他機會。
還是所謂的愛在搞鬼吧,舍友同意複合,也終於又綻放出久違微笑。可沒多久,失望再次來襲,大學四年下來,我們都親眼見證了舍友是如何在那段感情中掙紮、痛苦、開心的。
我勸她不要再次回頭,最好是至死都不要往來的最好。
縱使與對方在一起有過很多歡樂,但帶來的痛苦也是無限大的。既然對方也不知珍惜為何物,又何須過於留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