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抓錯人被公訴 跨省抓人鬧烏龍(2)

編輯:東方女性2014-07-14 17:18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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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保候審期間,張軍治幾次聯係犯罪嫌疑人未果。2013年11月取保候審期限屆滿時,張軍治便從全國人口信息網上調取“劉麗”的基本信息以及照片發布網上追逃。

  2013年11月24日,耒陽西站派出所將“劉麗”抓獲並通知了案件主辦人張軍治。

  “耒陽警方在電話中告知張軍治犯罪嫌疑人一直聲稱自己沒去過青海,可能抓錯人了。”檢方稱,張軍治並沒有及時將這一情況上報,與另外兩名民警趕到湖南執行押解任務。據檢方調查,張軍治一行3人於2013年11月28號抵達湖南後,並未及時到耒陽提人,而是先去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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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案人稱,張軍治並未按規定在看守所提審劉麗,而是直接將人帶走。在火車站,劉麗的丈夫謝齊富向張軍治提出做指紋照片比對要求,遭到拒絕。

  “12月6日返回後,張軍治才向主管所長打電話告知有可能抓錯人了。12月9日,才發現確實抓錯人了。”辦案人員稱。

  “跨省抓錯人”事件發生後,青海省檢察院將其列為督辦案件,西寧市檢察院指定由湟源縣檢察院辦理此案。

  湟源縣檢察院調查取證後,最終認為張軍治的行為涉嫌玩忽職守,遂於4月2日立案偵查。日前此案已偵查終結,並於5月13日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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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察

  警方“錯抓”之後,都付出過什麼“代價”?

  一段時間以來,警察錯抓人的新聞不時見諸媒體,引發社會關注。事情發生之後,錯抓的人放了,執行的人又承擔了什麼樣的後果?

  新華網曾刊發評論稱,糾正不能止於道歉,還有一係列的問題需要厘清:誰該為這樣的錯誤負責?應該如何賠償?如何避免再出現類似錯誤?怎麼堵塞引發此類錯誤的漏洞?

  在連續多起錯抓案之後,中國公安大學教授張平在接受采訪時也認為,應該從抓捕製度程序上堵塞一些低級漏洞,才能徹底避免類似低級錯誤的發生。公安機關應作兩種改變:一是對公民證件進行技術改革,使這些證件在丟失後能夠自動失效,不會被人冒用。二是應該多跑跑腿,主動地調查了解一下。青海警方抓錯人事件中,青海警方稱,不能異地辦案,而隻能先帶回去。這種僵化的製度程序完全可以變革一下,使之更科學合理,才能避免很多誤抓的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