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為繼承房產給奶奶下毒 兒童枉死(3)

編輯:東方女性2014-07-14 17:22娛樂
字體:
瀏覽:94次

  給奶奶下毒

  “爺爺隻喝啤酒,奶奶隻喝露露”,吳曉軍說,我用零用錢買來紙包裝的露露飲料下毒,肯定不會傷到我爺爺。

  亞硝酸鈉中毒可導致死亡。可亞硝酸鈉是化工產品,到哪裏去買?吳曉軍上網搜到一個地方,他坐著公交車到了售貨點,告訴老板:“我是技校的學生,學校裏做實驗的亞硝酸鈉被我弄灑了,我買它賠給實驗室。”

  把一箱露露飲料下毒之後,他自己先喝了一瓶試試看,拉了肚子,但沒嘔吐。奶奶飲用後出現腹瀉和嘔吐,以為是感冒並未多想。在隨後吳曉軍生病住院期間,奶奶把那箱自己隻喝了一瓶的露露給了吳曉軍。此時的吳曉軍,已經沒有了當初下毒時的勇氣,躺在病床上的他,查找了解故意殺人、投毒等一係列罪名的構成和刑期之後,越想越怕。

  於是,吳曉軍開始一點點地銷毀那一箱露露飲料。吳曉軍說,他不敢整箱扔掉,而是每天往馬桶裏倒兩罐,讓爺爺奶奶感覺是他喝掉的。

  因為共用洗手間,這樣的處理方式也有風險和不便。後來,吳曉軍也就兩罐兩罐地扔到樓外的垃圾桶了。最後一次,他讓母親把剩下的幾瓶全扔掉了。就是這幾瓶,被拾荒人撿走後,送給了垃圾站的夫婦,這對夫婦唯一的男孩喝掉一瓶後,搶救無效死亡。

  檢察官認為,吳曉軍為繼承爺爺的房產,產生殺害奶奶的念頭,使用注射過亞硝酸鈉的飲料贈送給奶奶飲用,奶奶喝了一瓶後出現嘔吐腹瀉症狀但無生命危險,證明吳曉軍具有故意殺人的主觀故意和客觀行為,但係未遂。此後,吳曉軍陸續將飲料丟棄在垃圾桶,主觀上,吳曉軍不希望有人飲用其注射過亞硝酸鈉的飲料,可以排除其主觀上有投放危險物質的故意,但其明知飲料中含有有毒成分,在丟棄時應該預見可能會有人撿拾飲用而沒有預見,存在疏忽大意的過失。客觀上,吳曉軍將有毒物質放置到垃圾桶,屬於公共場所範圍,對不特定的人的健康和生命產生威脅,出現有人撿拾飲用致死的結果,其行為危害公共安全且造成嚴重後果,符合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構成要件。

  目前吳曉軍已因涉嫌故意殺人罪、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被批準逮捕。吳曉軍案社會調查報告牽頭人、北京師範大學哲學與社會學學院教授董磊明對記者說,吳曉軍是大城市裏麵處在社會底層家庭的孩子一個典型的代表。他成長過程中麵臨的不利因素,具有一定的社會研究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