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主網曬 順手機者 引爭議(3)
6月2日,李先生又聯係上為自己做筆錄的民警,一起來到酒店。在民警的幫助下,李先生很快就從酒店的入住信息中指認出了那名黑衣女子,並記下了女子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直到現在我在微博上也沒有公布女子的全部信息,名字和身份證號都沒有全部寫出來。”李先生說,丟失的手機是他愛人在用,手機裏有很多重要的文件資料,此舉隻是希望女子能夠看見微博盡快把手機歸還。
昨日,記者從東城警方證實,6月1日交道口派出所確實接到這起報案,目前案件正在調查過程中,民警正在全力為李先生尋找丟失的手機。
律師觀點:發布內容如真實 不構成侵犯隱私
針對網友質疑李先生公布視頻和嫌疑人部分個人信息的行為,多年從事網絡侵權研究的北京盛廷律師事務所馬廣宇律師認為,李先生在微博中公布的內容屬於客觀事實,不存在侵犯對方個人隱私的情形。

“即使是李先生孩子把手機遺忘在椅子上,撿到手機的人也有幫忙保管和返還的義務。”馬律師說,“李先生隻是在描述整個事件的過程,並沒有以盈利為目的或存在故意編造事實的行為,而且監控錄像拍攝的內容是在餐廳這樣的公共場合,所以李先生的做法並不侵犯他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