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大博導誘奸女生 誘奸不是犯罪(3)
客觀而言,博導固然有一定的權力故意刁難女博士生,比如不讓和或推遲、通過博士學位論文的開題或畢業答辯,但要是女博士生的學術水平和學業成績都好的話,那麼如果博導如此做了,那麼她就可以向所在的院、係、所、中心反映博導的故意壓製和延遲,如果院、係、所、中心置之不理和或答複不滿意,則完全可以接著繼續向學校反映,如果校方仍然置之不理和或答複不滿意,則完全可以通過找記者和或在網上求助。
另外,就公開發表學術論文而言,女博士生若真是潛心研究學問,能撰寫出來有質量的學術論文來,那麼即便自己不易免費發表,需要交版麵費,那就交,錢問家裏要,或問親戚朋友借,或者自己省吃節用交了,因此就根本無需接受博導的潛規則。
所以我們說,女博士生被博導潛規則了,她們顯然不僅是有很大自我責任的,而且還有不小的道德問題,因為一個正派的、有自尊自愛的女人,是應該靠自己的真本事換取所需,而不應該靠出賣自己的色相與肉體換取所需的。
總而言之,廈大吳春明教授的師德品行固然非常可惡,但他卻不是黑社會,沒有強製逼迫女博士生被他潛規則,所以當她們擺出一副受害人的那麼純潔、可憐的樣子的時候,就實在讓一些明眼人感到真的很不是那麼一回事兒了。
常言道,一隻巴掌拍不響。因此我們必須要指出的是,作為女學生,自己假若學習好,論文發表和學位獲得都是水到渠成的事,並且隻要自己心術正,正直做人,潔身自愛,那麼也就不會和這種師德品行猥劣的教授鬼混到一起。
然而很遺憾的是,現在一些女博士生卻走上了邪路--明知某些博導的師德品行猥劣,還繼續報考他們的博士生;成功考上了,她們就想通過付出自己的肉體代價,從導師那裏換取某些利益,沒有完全滿足後便翻臉、反戈,甚至連帶著打擊了一大片無辜的相關人員,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讓人們對現今大學教授的整體師德品行形成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