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撞死人後逃逸被訴 單位出公函求情(2)
事發後,鄭某某駕車逃離現場,並在逃離的過程中與親人串供,由其弟弟頂包。車輛行駛至大理市海東鎮收費站後,弟弟報警,稱其在大麗路上肇事,現在收費站等候處理。交警接警後趕至海東收費站,將他們和肇事車輛帶回交警隊調查。
調查中,民警發現現場調查的情況與弟弟駕駛車輛肇事的事實存在諸多矛盾,進行深入調查後,從鄭某某的女兒處打開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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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女兒證實在肇事後,母親、父親、舅舅等人在串供的時候,要求其指認其舅舅為肇事者。在證據麵前,鄭某某承認了肇事後逃逸並串供讓其弟弟頂包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