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結婚都想選擇一個相愛的人,但實際上卻並不是這樣子。不同的人想法不一樣,有的想要找一個愛自己的,有的想要找一個自己愛的。但哪一種更幸福呢?我想從小月的身上也一樣能夠找到答案。
小月年輕的時候,喜歡上了一個和自己年齡相仿的男孩子,但對方似乎並不喜歡自己,但是小月想,隻要自己喜歡就夠了,以後在一起的時候,他也能夠感受到她對他的愛。
於是22歲的小月就嫁給了那個男孩,但婚後矛盾也就出來了,那個男人喜歡動手打她,對她還總是罵罵咧咧的,尤其是她給他生了一個女兒之後,不管是婆婆還是丈夫,對她都冷眼相待,還總說是她斷了自家的香火。
這樣的日子過了一敗塗地,最後小月隻好提出了離婚,離婚後經人介紹,嫁給了一個很不起眼的男人,那時候小月是選擇了一個自己不愛的,因為她隻是覺得自己不再年輕,想要找一個人過日子而已。
可是對方卻是很喜歡她和寵她的,有的時候還會給她帶吃的用的,這在前夫那裏是從來沒有的。
有一次,丈夫回家給她帶了一些桃子,她看見桃子問道:“你怎麼知道我喜歡吃桃子?”
“有一次你跟朋友說的時候,我聽到了。”
小月吃桃子的時候也給了丈夫一個, “你也吃啊!”
可是丈夫卻沒有吃,隻是淡淡的回答道:“我不喜歡吃桃子。”
但其實不是不喜歡,隻是不舍得,想讓小月多吃點罷了。
後來,兩人也有自己的小孩,日子過的更加幸福了。
很多人在年輕的時候,大多都會選擇一個自己愛的人,覺得那樣的自己會幸福,但其實選擇了愛一個人,就意味要從一開始就要不斷的付出和嗬護,在這個過程中,若是對方能夠了解,並也能回應也算是好,若是不能,恐怕就會痛苦一輩子。
而選擇一個愛你的人,那麼你得到的隻要無盡的愛護和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