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就在上周吧!分開約莫半年的前任又重新請求讓我加他社交號。看到對方發過來的名字,我有刹那的迷惘失神,還以為是我自己自個主動向他發出邀請,要加他呢,沉默了幾分鍾中,我才又重新打開消息,發現真的不是自己的錯覺,那個曾經愛過我的男人,竟然又加了我?
我們分手於18年的七夕,那會我們不知是何原因又有了糾紛,真的很累,比起應付甲方爸爸更累,隻覺忽然沒勁了,也不願再繼續下去了,索性兩人就提出了分開。其實在這段感情中,我是比較不敢付出的,那會好不容易真正確定了自個的心意,想要努力一把,結果人家就等著我主動分開呢!過後他就又迅速投入一段感情中,可悲的是,我竟然還在期許對方或許會有回頭,與我重新開始的想法。
可友人皆說,當初在一起時就矛盾不斷,鬧到了分開的結局,對方事先退局,那又何必帶有任何渴望重回以往的期待呢?
似乎是如此啊!我們本也就結束了,對方也用事實告知我,在他心中我也遠沒有那麼重要,為何我又要有所期許?豈不可笑得很,我早該放下了不是?
我們的確都曾真心喜歡過彼此,也想跟著他去看玉龍雪山的奇跡,遊曆大西北的奇特風景,期許著哪天我披上烈焰般熱情的大紅盛衣,走過花兒紛飛的地毯,向彼此許諾,自此一生,陪伴至終,絕不離棄。
現在的我也的確沒有以往的憧憬,撕碎的日曆難在重新粘貼,破舊的城牆已然煩心,當初的懵懂無知也早已被冷漠取而代之。
很想說聲抱歉,在你最愛我的年華裏,我沒有給予充分的回應,可想想,你也有早有心想要離去,那就算了吧!
此生不複相見,在各自的旅途中期許更美的風景,這次,我就不做你築夢的踏腳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