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說:“這三年,我為你付出這麼多,想分手,沒問題,把這些都還給我,那些零頭我也都給你去掉了,你自個看著辦吧!要是不肯給我,我就去告你......”

  小錦一臉懵,這算是什麼?

  後來,小錦也的確將男友給她買的東西都一並還給他,至於錢肯定是沒法給這麼多的,反正對方想告就去吧!

  戀愛時,花費多少錢都是兩人你情我願的,小錦也從未逼迫過對方要買禮物或給轉紅包的,聊點記錄都在,她不理虧。

分手可以,但請將我轉給你的紅包退還回來

  說真的,這樣的男人要來何用?為何鼓勵當代女性不要傻傻地做個煮婦,不管從事的崗位工資多少,都要出去工作,堅持經濟獨立,不要將自己的生活都依托於一個認識沒多久的男人身上。

  否則,不小心遇見這種戀愛時,對你非常舍得,分開後,卻一絲情麵都不願留的男人,將自己最好的青春都給予對方,可跟他戀個愛,都要被追著還債,多慘烈是吧!

  女人活這麼一輩子,總不能戀愛或是結婚了,從此自己的人生就永遠都圍繞著家庭,一個男人轉悠。

  女人明明就可以獨立,找份自個喜愛的工作,然後賺很多的錢,有錢心就寬啊,疲憊的時候就給自己放幾天假,帶上相機,背上行囊出去外麵遊走,看看外麵的風景,日子過得多舒適順暢,若是為了讓自己的下半生有個著落,而完全依仗男人生存,那女人這一生多不劃算。

分手可以,但請將我轉給你的紅包退還回來

  當然也有人能遇上那個真正願意說出,並做到“我養你”的人,可這樣真心的人不多,更是難求,多數人遇上的都是停留在口頭承諾,卻沒有付諸任何行動的男人。

  愛情,不應該和金錢物質掛鉤,但我還是希望你在戀愛的同時,能保障自己口袋有錢,那樣的愛情,或許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