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環攻破的防線
“劉警官”告訴楊叔,這起案件事關重大,並把“經偵隊長”也請了過來。隨後,兩名“警官”建議楊叔做進一步核實,把電話轉接到了“上海市黃浦區檢察院”。一名叫薛天一的“檢察官”接了電話,並告知楊叔他的名字、手機號以及座機號。
回過神來的楊叔一一記下,連忙掛了電話,又打去查號台查詢號碼,發現號碼並無出入。
過了一會兒,“檢察院”的電話又響起,來電顯示號碼與楊叔查詢得來的號碼相同,“我的心理防線就這樣被攻破了。”楊叔說。
在接來下來的一周裏,楊叔朝九晚九均接到來自“上海市黃浦區檢察院”打來的電話,督促其報備“每日行蹤”,而他的48萬元存款,也在這一周被他分多次轉入“檢察官”指定的賬戶中。
庭審交鋒
來電信息怎樣判斷才準確?
原告:來電號碼與查號台查詢一致
被告:沒有義務保證號碼真實
楊叔反複提到,正是因為來電顯示的號碼與查號台提供的號碼相一致,他才上了騙子的當。因此,在庭審現場,如何判斷來電信息的準確與否,成為原被告爭議的焦點。
原告提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五條規定,原告從1995年開始使用該運營商提供的來電顯示服務,每月按時交納服務費,應當享受後者提供的迅速、準確、安全的服務。
被告辯稱,運營商為楊叔提供的所有來電顯示服務,均符合《網間主叫號碼的傳送規範》等標準,也符合雙方合同的約定,“並沒有義務也沒有能力去保證其原始號碼是真實的”。
原告認為,楊叔作為消費者,沒有能力也沒有必要去追究原始號碼的真實性,電話屏幕顯示的連串數字,是用戶判斷來電號碼真實與否的決定性因素。
被告則表示,判斷來電號碼的真實與否,不僅可以撥打查號台,也可以致電當地公安機關,或者撥打運營商提供的服務熱線。
原告強調,騙子已經通過境外改號軟件,將來電號碼進行更改,即便使用多個渠道核實,也不一定能得出真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