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著好看的挎包去超市購物,實質上卻是以買蔬菜作掩護,降低店員的戒備心理伺機進行盜竊。這樣的行為究竟是心理層麵的疾病還是純粹的生活所迫?

  西平縣一名36歲的女子在9天的時間內如同去單位上班,天天在早上8時、下午4時準時來到新密一超市買蔬菜,並“順手”拿走該超市的護膚霜、洗衣液、火腿腸、洗發膏、洗麵奶等日常生活用品。

偷東西如上班準時 女子偷成癮

  2014年6月18日,經新密市檢察院提起公訴,這位名叫舒傑(化名)的女子被新密市人民法院依法以盜竊罪判處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案例:女子超市盜竊上癮

  新密市檢察院經審查查明,2013年10月20日上午8時許,舒傑帶著挎包在新密市A量販超市購物時,偶然發現該超市管理比較鬆散,於是產生了盜竊的念頭。隨後,舒傑來到該超市日用品區,看見四周無人,便將貨架上的洗麵奶放在超市購物籃裏,接著趁人不備將洗麵奶放入挎包裏。之後,舒傑來到該超市蔬菜區買菜,將蔬菜結賬後離開。看在超市偷東西這麼容易,當天下午4時許,舒傑再次來到該超市,采用同樣的方式盜走該超市一包雞精、一瓶沐浴露。兩次得手之後,舒傑自認為找到了一條發家致富的“捷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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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傑說,兩次成功盜竊以後至被抓,自己每天早上8時和下午4時都會準時來到該超市,均是采用隻付蔬菜賬的方式進行盜竊,盜竊的均是普通生活用品。經鑒定,舒傑盜竊的物品價值共計575元。

  舒傑說,每天上午8時許和下午4時許,超市內的顧客都不多,員工的警惕性也低,自己就是選擇這個時間段去超市盜竊。剛開始很害怕,得手兩次後就有僥幸心理了,每次從超市出來,就像撿了東西一樣高興。

  建議:堵塞超市管理漏洞

  新密市A量販超市負責人李某發現超市一些日常生活用品近期頻頻丟失,於是就調取了超市的監控。2013年10月28日上午8時許,當舒傑再次到該超市盜竊後準備離開現場時,被超市工作人員攔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