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情與理之間、在愛與不信之間,如何兼顧呢?個人的看法是,能不能更直接一點,不用“走程序”來玷汙“程序”,鞏固現有程序的透明和剛性,同時容許少量的公眾關注的法外“特例”——類似這次事件的。
高考前夕,江西宜春兩名高三學生在公交車上被持刀歹徒砍傷,柳豔兵奮勇奪刀,防止了更多人遭到傷害,兩人因傷無法如期參加高考。
這個令公眾點讚的故事,有一係列溫情的後續:先是教育部表態二人康複後將組織單獨考試;隨後,清華大學等十多所高校爭拋橄欖枝;日前,兩人參加了由江西省教育院組織的單獨考試後,分別“低調務實”地選擇了本省的南昌大學和江西財經大學。
清華欲招奪刀少年:還是靠成績,請看下一頁
好人好報,似乎比較圓滿。但是,偏偏頗有些人“不解風情”,指向了這背後的招錄程序。
有意思的是,教育部門的確是很在乎這個“程序”的。早在一個月前,江西教育主管部門就表態:相關高校要招錄兩位“奪刀少年”,“還需符合教育考試招生部門的招考政策,經過必要的程序”。相關高校的表態也是:“在不違反相關政策的情況下,願意幫助他(柳豔兵)早日實現大學夢。”
但程序的確有瑕疵:從單獨命題、英語未設聽力、成績不公布(據媒體報道,確定錄取時當事學生還不知道成績)到宣布錄取,可以說幾乎是在預定錄取的基調下的“一路綠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