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天發布的微博上,黃毅清表示,將和黃奕“法院見”。黃奕工作室工作人員也透露說,黃奕和黃毅清自願簽署離婚協議書的當天,在雙方律師都在場的情況下,共同約定於7月9日上午10時前往上海徐彙區人民法院完成最後的法律調節程序,此事黃毅清當時亦表示同意。當時,對方的律師,以及俱樂部副會長向黃奕提出願意和解,對方提了一些需求,雙方也達成了協議,黃奕也希望能夠盡快解決。

而在7月9日上午9時,黃奕到法院等待黃毅清時,對方遲遲沒有現身,期間黃奕及工作室工作人員不斷聯係黃毅清本人及其律師,但始終無法取得聯係,這導致兩人的離婚程序無法完成。
從離婚風波發生以來,除了一份聲明,黃奕方麵一直沒有對此事的過多回應。黃奕身邊的工作人員表示,黃奕之所以這樣做,是不想與黃毅清在媒體上爭辯,對女兒造成不好的影響。值得注意的是,為獲得撫養女兒的權利,黃奕對於財產等身外之物都做了讓步,從兩人的離婚協議中也印證這一點。不過,在兩人已達成協議的情況下,黃毅清依舊不斷地在個人微博以及媒體采訪中營造所謂話題,使得事態並未向終結的方向發展。

對於此次黃毅清失約“法院見”一事,黃奕工作室的工作人員代表黃奕表示,希望黃毅清早日現身法院,完成雙方合法的離婚手續。並希望此次事件趕緊過去,不要影響到女兒的幸福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