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當事人劉堯(陝西某能源公司員工)所說:2021年2月5日,公司在舉辦年會的時候,自己被公司的“一把手”高華(化名)用煙頭燙傷侮辱!其實早在這次年會之前,這個高華就看了他們季度的考核表,並且將劉堯和另一名同事叫去辦公室質問:“你們的考核為什麼不達標?”為此高華還罰了劉堯和另一名員工一人幾萬塊錢,已示懲處!

  沒想到在公司後來的年會上,高華還是對著劉堯誓不擺休的辱罵著。期間劉堯想著:“被領導訓話,也就沒有那麼在意,隻能是一忍再忍!”沒想到就在他低頭沉思的時候,豪華直接用煙頭朝劉堯的臉上燙去,第一次被燙的劉瑤並沒有意識到是被高華惡意燙傷,還以為是有人在開玩笑,或者不小心碰到了。

  沒想到後來高華又拿起煙頭朝著劉堯的臉上燙去,並且惡狠狠的問劉堯:“疼不疼?疼就對了!讓你長長記性……”說完便揚長而去。

  話說高華也太囂張跋扈了吧?當著著公司十多名員工的麵,直接用煙頭燙劉堯,這還真當自己是“土皇帝”呢?後來劉堯打電話報警,警方趕到現場之後,就先讓劉堯的同事送他到醫院就醫。

  2、這名領導該承擔什麼責任?

  事後,劉堯一直在為自己被侮辱的人格,和受到的傷害討回公道!沒想到這個高華就是拒不配合,私底下雖說高華提出過多次和解,但是態度難以讓劉堯接受。並且,高華聲稱自己是因為當時喝了很多的酒,在醉酒的狀態下才做出這樣的事情,劉堯必定是不接受這樣的道歉,所以他才拒絕和解!

  從當前吐露的信息來看,這一事件還在警方的調查當中,有關於高華到底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這必定是需要根據劉堯所受到的傷害程度來進行判斷。我看了很多這件事情的相關報道,其中有一名四川的律師說:

  “用煙頭惡意燙傷他人的行為,已經是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如果受傷人申請的司法鑒定中傷情達到了輕傷以上的程度,那麼便涉及到刑事責任。”

  後來又有一位湖南籍的專業律師做出了補充,他前麵所說的就跟那位四川的律師說的一樣,不過後麵加了這麼一句話:“但煙頭燙傷一般不會達到輕傷級別……”

  這句話就耐人尋味了!如果說達不到輕傷級別,那麼這件事情也就是治安處罰罷了,罰錢對於一名大公司的高管來說,根本就是微乎其微,拘留幾天似乎也並不影響華的快樂生活啊!?

  但在我看來,劉堯的右臉中間處兩個那麼大的疤痕,這其實對於他的形象來說,就已經造成了巨大的傷害!

  難道這不是故意毀容嗎?如果說按照毀容來進行處理的話,那麼不僅僅是治安處罰那麼簡單了,性質比輕傷更惡劣!要知道我身上的一個疤痕都留了十幾年之久,更別說劉堯臉上兩個被燙傷的疤痕……

  3、心理傷害更大

  如果說劉堯臉上的疤痕不能及時的消除,那對於他來說,必定是心理壓力巨大。一個30多歲的人臉上被人用煙頭燙成那樣,如果別人問他該怎麼回答呢?可以說,這不僅僅是簡單的傷痕,而是給劉堯留下了巨大的心理創傷,難以修複。

  或許臉上留下被燙的疤痕的感受就如同被烙下了“罪犯”一般吧!劉堯的孩子看到父親的臉上被別人燙下的傷痕,會怎麼想?他(她)會覺得自己的父親不中用,隻受人欺負嗎?高華的惡舉對於劉堯家人也是產生了嚴重的心理傷害。

  劉堯在自述當中非常明確地說明了自己是公司唯一且連續三年實現淨利潤的員工,公司總體業績不好的時候,就是這樣一個員工竟然被“開刀”,職場暴力真的是太讓人覺得不可思議了!

  高華的舉動會讓旁邊在場的其他員工怎麼想呢?他這一做法無疑就是斷了公司的後路,毀壞了公司的名聲。

  這樣的人沒有必要再去維護,這對於總公司來說影響更是惡劣,還不開除實在是說不過去!先開除高華,再讓其接受法律的懲處,這才是最正確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