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一名男子攜帶爆炸物到該村的村委會裏麵引爆,據說當時剛好是每個星期一的周例行會議開會時間,其中有村委和治安隊長以及村書記等參加,沒想到這個時候有人進來進行犯罪,最終造成了五人死亡五人受傷的嚴重後果,至於原因有人猜測有可能是舊村改造的糾紛報複。
這個結果肯定是涉及到利益糾紛,最多問題都是情感糾紛和利益糾紛,這種事情肯定不是什麼情感問題,至於造成這麼大的案件,說明積怨已深,事情沒有完全的談妥,這種事情隻能說利益糾紛的結果讓人瘋狂,嫌疑人剛好挑開會時間進來,說明其實計劃了好久,剛好就是挑都在的時候作案。
至於嫌疑人為什麼選擇村委作案,其實目的非常的明顯,就是跟這裏麵的人有矛盾,有可能是某個人,有可能是一大幫人,所以這個事情就是問題沒有解決,最後的結果是因為問題得不到解決最終時間長了,恩怨達到了爆發點,據說嫌疑人是59歲的本地人,當場已經把自己炸死。
其實很明顯應該就是嫌疑人自己想好了自己這樣做的後果,至於他自己都已經不想活,他為什麼不想活,當然是有一些原因的,從挑選行凶的對象就可以看出來,他為什麼這樣做,而且疑似有舊村改造的事情,案件跟這個改造有沒有關係,這個隻有他們自己知道了,反正案件發生了,原因其實就是他們自己知道。
這種有目標有找對性的,這種和那種報複社會的有區別的,隻是違法犯罪的事情不應該做,是什麼原因導致他走上犯罪途徑,這個自然就是有原因的,隻是不知道那些受害人知不知道具體的原因,畢竟他們是受害者,而嫌疑人挑選他們作案,他們當然應該知道一點原因吧,利益之間的問題永遠說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