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二審開庭,劉鑫本人出庭,江歌媽媽因為身體原因不出庭。劉鑫支持者稱作為新增證人被駁回。就在二審開庭之前,劉鑫曾接受媒體采訪,吐露自己內心的“悲憤”之情,她稱如果二審再次敗訴,她就隻有死路一條。“你讓我怎麼活下去,我對中國法律還是抱著希望的,我支撐到今天,給我這樣一個結果,如果法律維持原判,我真的堅持不下去”。如果剛發生這樣的事情,劉鑫你回國後第一時間趕到江歌媽媽家,賠禮道歉,願意對江歌媽媽承擔起親生女兒應盡的義務來,我想可能不會到今天的結局。

  回國第一時間是想跟江歌媽媽撇清關係,網爆江歌的媽媽,在江歌媽媽傷口撒鹽,你幹了不應該幹的事,一條人命呢,是你能撇的清得嗎?不可思議的是現場該有劉鑫的支持者,之前罵她的轉來同情她,想不明白是為什麼。劉鑫你有錢請律師打官司,有錢請水軍,就沒錢賠償你最好閨蜜的媽媽嗎,她畢竟失去了唯一的孩子。整個的事件過程,先在日本的時候,劉鑫本來就是借住的是江歌的房子,你自己找了一個不靠譜的男朋友,自己甩不掉,拿同屋的閨蜜當保護傘,現在最關鍵的細節就是。

  案發當晚,劉鑫到底有沒有鎖門,有沒有把江歌和惡魔鎖在門外,這個細節上,能說實話的,除了當晚的鄰居,就還隻剩下已經被判刑的凶手陳世峰了,但換個方麵說,有沒有鎖不重要,反正劉鑫當時是沒有出來救人,沒有出來幫助那個本來是來幫助你的閨蜜,最後江歌被害了,你挺自在;其次,從事後劉鑫對江歌媽媽種種態度看,缺乏善意和感恩;我第一次看到劉鑫對待江歌媽媽的態度,也是在媒體報道的視頻裏,那真是弄得跟江歌媽媽欠你人情似的;之後就是網上流傳的劉鑫的各種挑釁江歌媽媽,揭人家傷疤;還有就是最近劉鑫被告之後的幾次出爾反爾。

  劉鑫先是說“這輩子做牛做馬會給江媽媽比一審判決更多的錢”“願意替江歌孝敬江秋蓮”,接著又說自己“沒有任何過錯,也不構成侵權”“法院判我一分都嫌多”確實法院判的比一分錢多得多。江歌在劉鑫遇到前男友不停騷擾威脅的情況下,主動地盡自己最大努力去給了劉鑫幫助,為劉鑫提供了保護。並且最終用自己的生命換來了劉鑫的安全。而劉鑫作為整件事情的始作俑者,在江歌死後,不僅沒有悔意,反而在網上造謠詆毀。就此一條,網友就認為她不可原諒。但凡劉鑫有一點人情味,顧及一點友情,有一點感恩之心,就不會那麼刺激江歌母親。所以她的下場就是自己作的,又丟人,又賠錢,還會做噩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