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對嶽麓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周陽春犯過失致人死亡罪一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認定被告人周陽春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貨拉拉墜亡案始末

  2021年2月6日,38歲的周某春通過貨拉拉平台接到23歲女孩車麗的搬家訂單。當晚行車途中,車某某墜車傷重,最後不治死亡。此後,該案引發各界關注,因為車內沒有監控和錄音,對於案發經過,網上曾流傳出諸多猜測。2月23日,司機周某春被刑拘。

  據報道,法院經審理查明,因車某某拒絕司機付費搬運的建議,且等候裝車時間長、訂單賺錢少,周某春心生不滿。為節省時間,周某春未按平台推薦路線行駛,而是自行選擇了一條相對省時但較為偏僻的路線。

  貨拉拉墜亡案司機:心中愧疚

  如今,獲得了相對的自由後,已經回到家中的貨拉拉墜亡案司機周陽春說:“當時可能說話口氣比較不中聽,讓對方產生恐懼。我不會說話,不會說漂亮話,這確實給我帶來一些麻煩,甚至不幸,包括最近發生的這事。”“我也是有女兒的人,她(案件被害人車某某)好端端一個人說沒就沒了,我內心還是感到很遺憾、很惋惜的。”

  貨拉拉墜亡案司機近況

  9月11日,是周陽春女兒的生日,他頭天晚上進家門的時候,孩子突然抱著他,他哭了。“她12歲的生日,小姨給她準備了蛋糕,我之前還擔心今年生日不能和她一起過了。”

  此外,他還告訴記者:“之前,我擔心我老婆不能把家撐起來,她要照顧兩個孩子,還要上班,同時還為我的事不停奔波,真的很不容易。我內心很感激她的,但我說不出來,性格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