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駕照考試新規定,2013年考駕照新規定,駕駛人違法處罰新規
科目一:筆試一次,變成筆試兩次
新規:考試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信號、通行規則等最基本的知識;原科目一中有關安全文明駕駛要求、複雜條件下的安全駕駛技能、緊急情況下的臨危處置等知識單列出來,作為科目三中的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項目,放在實際道路駕駛考試後進行。
解釋:在現行駕考規定下,學員在科目一考試時基本沒有實際駕駛操作經驗,安全文明駕駛等知識隻能靠死記硬背,難以深入理解、掌握並應用。
科目二:由“練十考四”,變成“練五考五”
新規:簡化了樁考考試線路,改為倒車入庫,取消兩個樁位之間的移庫要求;將百米加減擋、起伏路行駛等兩個項目調整至實際道路駕駛考試中;取消限速限寬門、通過連續障礙、通過單邊橋3個項目,調整後考試項目由原來的“訓練10項、考試4項”改為“訓練和考試均為5項”,即樁考、坡道定點停車與起步、側方停車、曲線行駛和直角轉彎5個項目。
解釋:原來規定小型汽車科目二訓練項目共10項,包括: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通過單邊橋、曲線行駛、直角轉彎、限速通過限寬門、通過連續障礙、百米加減擋、起伏路行駛。考試其中的4項,必考項目為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3項,其他項目中隨機選考1項。從實際情況看,科目二考試存在部分考試項目針對性不強,如通過連續障礙、通過單邊橋等現實生活中已不常用,學員大多靠背口訣應試。
科目三:路考裏程不少於3公裏
新規:考試分兩部分。第一部分是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增加了加減擋位操作、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3個考試項目。此外,對於大中型客貨車,還規定省級公安交管部門應當根據實際增加山區、隧道、陡坡等複雜道路駕駛考試內容。對於小型汽車,抽取不少於20%進行夜間考試;不進行夜間考試的,進行模擬夜間燈光使用考試。第二部分是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考試試卷由50道題目組成,題目以案例、圖片、動畫等形式為主,題型為判斷題、單項選擇題和多項選擇題,滿分100分,90分合格。
要考核駕駛人駕駛技能是否合格,必須有一定的考試距離。新規明確了實際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裏程,規定大型客車、中型客車考試裏程不少於20公裏,其中白天考試裏程不少於10公裏,夜間考試裏程不少於5公裏;牽引車、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考試裏程不少於10公裏,其中白天考試裏程不少於5公裏,夜間考試裏程不少於3公裏;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汽車考試裏程不少於3公裏。
十次考不過,必須從頭再考
新規:三個科目按順序分別預約考試,每個科目預約後可以考試一次、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應當重新預約考試。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有效期內,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預約次數各不得超過五次(即:各有十次考試機會)。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的,已考試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學員需要重新從科目一開始考試。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沒有預約次數的限製。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必須在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合格後才能參加,考試不合格的,可以直接申請補考,之前已通過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合格成績有效。
準考期限:兩年變三年
新規:科目一考試合格以後,車輛管理所將為學員核發駕駛技能準考證明,學員憑此證明參加科目二、科目三的訓練和考試,原來規定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有效期為2年。為使學員有更充足的時間參加駕駛培訓和考試,新規將駕駛準考證明有效期延長至3年。對2013年1月1日前已取得的駕駛技能準考證明、2013年1月1日後仍然有效的,有效期由2年也調整為3年。
新舊交接:之前成績都有效,未考項目按新規
解讀:新規實施前已合格的考試成績(包括樁考)仍然有效。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試全部按照新的考試內容和標準進行考試。對2013年1月1日之前通過科目二樁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項目考試的,1月1日以後繼續參加科目二考試時,可以不再參加樁考或倒車入庫項目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