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筆寫名字會短命 這究竟是約定俗成還是迷信封建
相信大多數的人一定從小就聽到長輩告誡千萬不能拿紅筆來寫名字。而且在現實生活中除了教師改考卷、會計更正之外,甚至很少會有人拿紅筆來記錄事情。
那麼問題來了,紅筆到底具有何種特殊意義,為什麼不能拿來寫名字呢?
紅色,也就是朱紅色。過去皇帝批奏折,是用朱紅色的筆來指示,稱為朱批。除皇帝以外,其他人是不能用朱紅色作批示的。所以,紅色代表至高無上的權力。一直沿用。死刑犯之所以用紅色寫名字,就是表示,是至高無上的權力剝奪了他的生命,不可挽回。
日前有研究古代禮儀的學者表示,原先在古代,判決死刑的人會用雞血在其押號上寫上名字,後來演變為用紅字書寫,所以衙門記錄罪犯的名字時才會用紅筆。
中國古代有“丹書不祥”的說法:
1、古代衙門多用朱筆記錄犯人的名籍,這種做法由來已久,在《左傳·襄公二十三年》中就提到:斐豹,隸也,著於丹書。當時的罪犯通常被罰作官奴,並在丹書上做記錄。
2、民間還傳說閻王爺勾畫生死簿時也是用紅筆,被紅筆填寫名字的人遲早要到閻王那裏去報到,相當於被判了死刑。
3、直到現在,處以極刑的罪犯名字上都用紅筆打一個“×”或“√”。
4、古代統治者托言天命,宣稱所謂“天書”是用丹筆所寫,故稱“丹書”,為百姓所忌用。
5、帝王發給功臣的優待證往往用“丹書”,免罪證件也是用紅筆寫的。
6、古時候,犯人被砍頭的時候,血會濺到背後插的名字牌上,把名字染成紅色。有時背後插的名字牌,是用雞血寫的紅字。
特意用紅色墨水書寫文字時:
1、用紅色墨水寫信,表示絕交。
2、用紅色墨水寫文章,表示此為絕筆。
3、用紅色墨水寫別人的名字,別人會理解為書寫者希望這個人死。
中國習俗禮儀中,可以用紅色墨水的情況:
1、古人校勘文字時用丹鉛(丹砂和鉛粉)書寫。編輯在校對勘誤時可用紅色書寫。
2、會計可用紅色墨水記錄虧帳、批改更正。
3、老師可用紅色墨水批改作業、閱卷評分。
4、自己可用紅色墨水在自己的筆記中劃出重點、修改錯誤等,但此筆記通常不為交他人閱讀用。
5、醫生的醫囑因故不再執行時,在原醫囑上以紅筆寫“未用”兩字,並由決定者在該處以紅筆簽名。
總之,寫給別人看的文字,通常不用紅色。強調局部重點時,可使用紅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