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疑遭經紀公司拋棄 如何從法律角度看吳亦凡都美竹事件(2)
7月7日,都美竹曝吳亦凡潛規則多位女生,吳亦凡方起訴;次日,都美竹準備報案要吳亦凡道歉;10日,都美竹接受采訪,稱拒絕不撤訴要告到他道歉為止;16日,都美竹曝吳亦凡方提出給百萬封口費,曝超7名受害者,2名未成年;
18日,央視新聞刪除吳亦凡歌曲微博,雲聽、韓束、良品鋪子宣布解約,都美竹稱收到吳亦凡方威脅,再發長文宣布最後“決戰”,前緋聞女友秦牛正威置頂回應跟吳亦凡關係的微博;
19日,小怡同學清空社交平台,緋聞女友林西婭發文“七年正義?拿來吧你!”吳亦凡本人回應私生活風波“沒有誘奸迷奸,更沒有未成年”,吳亦凡工作室稱“已報案”。李白、王者榮耀、華帝、蘭蔻、康師傅冰紅茶宣布終止與吳亦凡代言合作···
如何從法律角度看吳亦凡都美竹事件
一,假設網紅都美竹所說的內容都是真實的,且有相關材料為證或者報警,公安部門介入後調查出了相關事實,從迷奸到lj,由於裏麵涉及未成年,那麼可就涉嫌了強奸罪,最少十年牢飯。 二,假設網紅都美竹所說的內容都是虛構捏造的,或內容屬實但沒有足夠的證據,那麼都美竹涉嫌侵犯吳亦凡的名譽權、隱私權,還可能涉嫌誣告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