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防曬霜時應注意的六大禁忌
防曬霜能否有效抵擋紫外線,保護皮膚不受傷害,除產品品質外,是否正確使用是其發揮作用的又一重要前提。正確使用防曬霜才能抵擋紫外線,因此我們在使用防曬霜時應注意六項內容。
1.SPF值越高,防曬時間越長。
一般黃種人皮膚平均能抵擋強光15分鍾而不被灼傷,那麼使用SPF15的防紫外線用品可抵擋約225分鍾強紫外線照射。日常護理、外出購物、逛街可選用SPF5-8的防曬用品,外出遊玩時可選用SPF10-15的防曬用品。遊泳或做日光浴時用SPF20-30的防水性防曬用品。當照射時間超過有效防曬時間應及時補充塗抹。
2.SPF值不能累加。
塗兩層SPF10的防曬霜,隻有一層SPF10的保護效果。
3.不可臨出門才塗防曬霜。
防曬霜跟一般的護膚用品一樣,需要一定時間才能被肌膚吸收。所以應在出門前10-20分鍾塗抹。
4.防曬霜並不是塗上就有效,而要達到一定量才能發揮效應。
通常防曬霜在皮膚上塗抹量為每平方厘米2毫克時,才能達到應有的防曬效果。
5.不同膚質的人應選擇不同的防曬用品。
油性的肌膚宜選擇滲透力較強的水性防曬用品;幹性肌膚宜選擇霜狀的防曬用品;中性皮膚一般並無嚴格規定。
6.防曬霜不能在上妝前使用,應在使用了護膚用品後再塗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