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婚姻,離了可惜,不離又鬧心?(6)
日子過不去下去,什麼情況下,可以毫無顧忌的去離婚?
如果你在婚姻中,沒有價值感、存在感和被重視感。你離開了這個家,你可以很好地安排以後的生活,能夠養得起你的孩子,不受別人的非議,能扛得住離婚後的心理負擔,你可以考慮結束這段婚姻。
反之,如果你一切都沒有做好準備,隻是單純想結束這份委屈,那你就要三思而後行。
從某種角度上來講,你從自己認為的不幸福日子,經過一番努力,過得還不如之前好,那你這樣選擇的意義在哪裏?單單是為了解氣嗎?
我們是成年人,在做一件事的時候,每一個細節都要考慮到位,不能因為情緒上頭的那一刹那,就立馬做一個決定,等到冷靜下來,無力承擔生活的重擔,你會更加壓抑。
人為什麼要結婚?是因為人生需要人陪伴,遇到事情可以有商有量,遇到開心的事情,可以有人共同分享,可以是彼此依靠……如果,違背了這個初衷,就要試圖去改變一下彼此的相處溝通方式。
培養共同的興趣愛好,做夫妻覺得有意思的事情,生活中多點情調,多關心對方,對於沒有責任心的伴侶,找個適當地機會去溝通交流。
人都是相互的,隻要你多關心對方,對方也會用同樣的態度對待你,時間久了,養成了習慣,你們之間自然有愛了。
夫妻兩個人如果每天冷漠相待,互相埋怨,互相嫌棄,不想溝通,也不願意溝通,一點小事就可以吵得不可開交,時間久了,婚姻必亡。婚姻不易,不可輕易做決定,願慎重!
《圍城》裏寫到:婚姻就像一座圍城,圍城外的人想進來,圍城裏的人想出去。
緣分聚聚散散,感情分分合合,兩個人沒在一起的時候,很想天天膩在一起,但真的在一起了,才知道平淡相守,也是一種痛苦。於是有人選擇走出圍城,有人選擇繼續相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