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婚姻,離了可惜,不離又鬧心?(7)

編輯:東方女性2010-12-16 19:02絕密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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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縱觀離婚的夫妻,一般來說,通常有以下三種情況:

  第一類:困境性離婚

  “我們太痛苦了,沒有辦法忍受長期折磨。”

  有一對夫妻從結婚第一天吵架,一直吵了十年,不停爭吵,耗竭著彼此,直到有一天,這個男人發現自己有疑似癌症的症狀,馬上來到醫院檢查。

  雖然最後發現是虛驚一場,可是這個事件也足夠讓他體會到人生苦短,不想再彼此消耗了。

  所以,他堅決提出要離婚。

  這樣的離婚,是為了擺脫永遠沒有辦法解決的困境而存在的。

  第二類:傷害性離婚

  “這些問題是永遠無解了,所以想要重新開始。”

  這樣的離婚,可能是因為兩個人已經發現了,觸到了絕對不能解決的問題。

  比如一個朋友,從小她就經曆過爸爸出軌、嚴重傷害家庭的創傷事件,然後長大了。

  她有遭遇她的丈夫再三的出軌,第三者鬧到了家裏、打傷了自己的孩子……

  這一係列奇葩的家庭糾紛,其實已經讓一個女人很難原諒了,加上她有童年的創傷,心中感到不能承受的痛苦,可能一輩子也不能原諒這個男人,所以,她決定離婚。

  第三類:成長性離婚

  “我過去一直生活在假象裏,現在我想為自己而活。”這樣的離婚,是因為人的成長,這個婚姻已經不能承載她的情感需要了。

  比如,發現丈夫出軌之後,一開始女方非常想要挽留婚姻,並且丈夫也在回歸。

  但是這個女人通過這個外部事件,發現了過去她“不認識”的丈夫,最終她意識到其實自己愛的人不是真正的丈夫,而是心裏的那個幻想。

  她經曆了危機,做了心理谘詢,發現自己心裏最害怕的是被拋棄的恐懼,讓她不敢承認真相。

  這麼多年的自欺欺人,原來隻是因為創傷不敢離婚,所以她放下創傷後發現,自己選擇麵很多,完全不必為了這個創傷,跟這個男人虛耗。

  除了三種非離婚不可的情況,更多的人處於危機邊緣,而對於是否離婚的糾結,不過是這個真相矛盾鬥爭期的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