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4600萬元潛逃13年獲刑15年
騙多家單位存款
《北京晨報》報道,趙克寧大學文化程度,案發前無業。經一審查明,1997年10月至11月間及1998年3月間,趙克寧明知北京中恒企業發展公司法定代表人陸峰、職員張重德(均已判刑)等人意圖從銀行騙劃存款,仍以支付高額高息為誘餌,介紹保利電子技術有限公司和國家建築材料工業局科學技術開發中心分別將1000萬元和200萬元存入某銀行。趙克寧利用上述兩單位預留在銀行的印鑒卡,私刻印章,與陸峰夥同邢某(已獲刑)等人,利用假印章偽造轉賬支票,先後從銀行騙劃出存款共計1194.5萬元,造成銀行損失990餘萬元。
此外,在1998年1月至4月間,趙克寧還將其他三家公司預留在某銀行的印鑒卡提供給張重德等人,致使陸峰等人騙劃出上述單位存款共計3496餘萬元,造成該銀行損失1900餘萬元。綜上,趙克寧共計參與對5家單位存款的票據詐騙活動,詐騙金額共計4690.79萬元,至今大部分損失未追回。1999年8月1日,趙克寧被警方列為網上在逃人員。2012年9月10日,趙克寧在京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