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偶女性要求試管嬰兒勝訴,此前被認定單身試管嬰兒流程遭終止,專家:應保障單身女性生育權。那麼,你認為喪偶女性有權做試管嬰兒嗎?現在單身女性生育鬆動了嗎?接下來,大家就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喪偶女性要求試管嬰兒勝訴
全國首例“單身女性爭取凍卵權利案”,自2021年9月17日一審法院第二次開庭審理後,已過近9個月,仍未判決。但不出意外的話,鄒梅(化名)這個月將在湖南省婦幼保健院接受胚胎移植手術,植入她與亡夫的冷凍胚胎。
代理鄒梅提起訴訟的雲南律師劉文華告訴記者,目前原衛生部的規定仍然奏效,這意味著對於絕大多數單身女性來說,仍不能享受輔助生殖技術的服務。而喪偶女性如果想獲得法院支持,也隻限定在“完成亡夫遺願”的情況,在亡夫參與了輔助生育技術的部分前期步驟之後,移植由其精子合成的胚胎,“屬於遺腹子”。
“如果一名婦女喪偶了,想要享受輔助生殖技術生育,但胚胎與前夫沒有任何關係,既沒有前夫的參與和血緣,也沒有前夫的同意,那麼從鄒梅的判決中,是無法引申出支持的。”他說。不過,喪偶女性生育亡夫的孩子,在法律和倫理等多個方麵仍存在爭議。
喪偶女性有權做試管嬰兒嗎
此前,鄒梅與丈夫有生育障礙,他們本想用試管的方法生一個孩子,不料在等待胚胎移植的過程中,其丈夫意外去世,於是醫院拒絕了繼續履行合同,理由是:喪偶的鄒梅已經是一名“單身婦女”!
針對喪偶女性有權做試管嬰兒嗎這個問題,小編個人認為不想結婚想要一個孩子,這是非常正常的願望。丈夫死了,想要一個跟丈夫有關的孩子,這不但是一個正常的願望,而且是一個充滿著愛、讓人感覺到溫暖的願望。我們應該將生育權和結婚分開,讓每個成年人都有擁有自己下一代的權利。對此,不知道你們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