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功效相近的不要一起使用
許多人習慣性的認為不同品牌功效相近的產品最適合混用,覺得這樣會產生很好的加強效果。其實,這是一種非常錯誤的觀念。功效相近的產品無論屬於哪個品牌,其所含營養成分和工作原理都是類似的;所以,混用功效相近的產品唯一的作用就是功能疊加使營養過剩,而由於皮膚的吸收能力有限,隻能造成營養的浪費,甚至可能引起皮膚的排斥反應。
皮膚專家建議消費者最好不要同時使用作用相近的護膚品。因為這些成分和功效類似的產品在搭配組合後,其效能有時反而會相互削弱甚至抵消。
2. 混用時要注意順序
護膚品在混用時要注意一定的順序,以幫助皮膚逐漸適應。通常情況下有兩種順序原則,一是按照從外到內、循序漸進的原則來進行,即從卸妝產品、洗麵產品、緊膚水等屬“外”的潔麵產品,到美白液、營養液、眼霜等屬“內”的滋養產品,這樣混用的主意目的是減少對皮膚的刺激,使皮膚有一個逐漸適應的過程。混用產品的另一順序原則其實就是按照護膚品的使用原則來逐一進行,即化妝水—〉精華液—〉凝膠—〉乳液—〉乳霜—〉油脂類產品。采取這樣的原則主要目的是提高肌膚對護膚品的吸收能力。因為如果先使用含油脂類的產品就會在皮膚上形成一層隔離膜,從而使肌膚無法吸收水質類產品的營養,也就無法達到最好的護膚效果。
專家還建議彩妝類產品盡量不要混用和更換。因為絕大多數彩妝產品都含有金屬成分,會損傷皮膚,因此應盡量避免使用不同的彩妝產品刺激皮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