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期待超過效果
詹育彰醫師不諱言,不少消費者對保養品能發揮的效果,想的過分美好,而忽略了它其實以預防、減輕為主。像是能淡化細紋深度、卻無法完全除皺;能消炎輕微局部痘痘、卻無法治療嚴重且大麵積的發炎痘痘;
能美白、提升肌膚明亮度、淡化斑點,卻無法白到超乎原本膚色極限、也不能讓斑點全麵消失。另外,保養品通常得執行2~4周最有效,之後等膚質狀況改善了,通常會麵臨、停滯期,不是失去效果,而是肌膚已經進步到此罐保養品能作用的極限了。
5.使用方式NG連連
該在皮膚上有一定厚度的保養品,用的量太少同樣隻能盡綿薄之力;隻需輕拍、輕擦一次去角質化妝水(或清除角質液),反覆擦太多次反而用力過頭。標示敷5~10分鍾的麵膜,硬是怕浪費敷到天亮,結果水份都蒸發光了。
詹育彰說這樣的錯誤例子不勝枚舉,總之,別自做聰明,確實遵照產品上提供的使用方式來塗擦,減低出錯機率。
6.猴急塗抹太快
尤其是早上化妝前,為了趕時間,很多人都直接一瓶接著一瓶保養品,快速塗抹在臉上,上一層擦的還沒來得及在肌膚上滲透產生作用,就被下一層塗的覆蓋、甚至抹掉,結果隻有最後一道手續用的保養品能真正執行護膚功效。
建議每一類商品都該讓它至少停留5分鍾,略吸收幹後,再接著進行下一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