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提倡人性本善的文化環境中成長為人,發自內心的認為善是人性身上的一種閃閃發光的本性,所以很難理解社會中所發生的一些不存在任何衝突或者明顯的動機的傷害性事件發生的原因。
這本身並沒有並不能為人性本惡提供反證,隻能說明除了善良的因子在主導著人的行為,還有其他一些重要的因素同樣也在某些環境下起著促進作用。它說明人類身上存在很多相互矛盾和對立的複雜的特點,這些特點就像處於待機狀態一樣,隨時可能被外界環境所激活並作出一些和之前的行為模式大相徑庭的的行動,並且產生一定的後果。
通常由受到他人的攻擊而下意識的自我保護和防禦所產生的傷害叫做良性侵犯。這意味著我們對他人所造成的傷害並不是處於想要真正傷害他人的目的和蓄謀,而隻是正當的自我保護措施。
但是,我們可以看到每天都有一些惡性侵犯事件的發生,盡管作惡者和受害者之間之前並不認識或者有過任何私人的過節和矛盾,也會發生嚴重的傷害性事件。這背後所表明的已經超過了破壞和傷害的範圍,而更多的揭示和顯露了人的內在心理。
當人們走出離開學校,離開家庭,走向社會謀生和立足,會發現家庭和學校的價值觀在某種程度上已經遠遠不能涵蓋社會所代表的東西。人們衡量自身,首先取決於充足的物質和穩定的社會關係。無論前者還是後者,在整個人生中都不是一道簡單的習題。有多少人,終身辛苦勞仍寄人籬下,貧困潦倒;有多少人的生命中相遇和邂逅了如此多的人,最後仍然孤獨終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