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戶籍人口市內流動不需辦理紙質婚育證明
此次出台的新舉措明確,已婚育齡婦女在流入的區(市)縣行政轄區內自主選擇定點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技術服務。服務機構將服務情況上報區(市)縣人口計生局,由區(市)縣指定其所在現居住地街道通過SCPIP係統將技術服務結果通報戶籍地,並按相關經費標準與服務機構結算。
同時進一步簡化程序,成都市戶籍人口在市域內流動的,不再辦理紙質《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所需婚育信息由現居住地人口計生部門通過SCPIP係統查詢獲取。流動人口從市域內流動,變為市域外流動時,戶籍地要及時發放紙質《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成都市人口計生委要求各區(市)縣嚴禁要求流動已婚育齡婦女返鄉孕檢,嚴禁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或提供計劃生育證明材料時搭車收費,或以各種名義收取押金、保證金。市民如發現此類現象或有疑問均可撥打12356陽光計生服務熱線投訴或谘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