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保金是否公開引關注 一些地方利益均沾
星島環球網消息:殘保金該不該公開?近日,平常“默默無聞”的殘保金,其運行現狀到底如何、如何從製度上改進,成為關注焦點。
《新京報》報道,盡管殘保金納入財政預算,但隻涉及收支總數,對具體支出並未公開。專家認為,殘保金的征收和使用為公益性質,社會公眾有權知情。有專家則建議,應運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公開透明的運行體製。
殘保金繳納標準各不相同
逾期要收滯納金,如果拒不繳納,可申請法院強製執行
殘保金全稱殘疾人就業保障金,1995年財政部專門下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明確殘保金的來源:在實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單位須繳納殘保金。
此外,還明確了殘保金的收取標準: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平均工資計算繳納。
根據財政部規定,目前各地方都製定了相應實施細則。1.5%的殘疾人就業比例是通行指標,各地標準不同,多在1.5%-2%之間浮動,如河南、河北、湖北、江西、湖南、浙江等均為1.5%,上海為1.6%,北京則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