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保金是否公開引關注 一些地方利益均沾(4)
專家建議盡快頒布《信息公開法》
應運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一個公開透明的運行體製
其實對於殘保金的公開,並不缺乏政策規定。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九條規定,行政機關對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或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而殘保金正是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政性收費,因而社會公眾享有知情權。
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係主任褚福靈認為,殘保金是政府用來對殘疾人進行幫扶的資金,這筆資金屬於專項資金,且被納入財政預算,是收支兩條線相互分離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公開透明,起碼在收支總數上是應該公開的。
對此,福建省殘聯工作人員說,目前就業中心每年殘保金的支出情況都會向殘聯上報,財政部門也會對項目支出和執行情況進行審計。
但事實情況是,殘保金盡管納入了財政預算,可是比較“粗放”,殘保金這樣的“子項”無法獲得詳細去向數據,而殘聯和下屬單位也以非“三公”經費而選擇不公開,這樣一來,公眾對殘保金的具體收支就一無所知。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院長喬新生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建議,當前,我國已經製定了《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今後還應盡快頒布《信息公開法》,要求相關社會組織定期公開有關信息。
黃震則從更具體的方麵建議殘保金的公開方式,他認為,在管理方麵應運用信息化手段,支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收取、管理和使用,建立一個公開透明的運行體製。隻有揭開信息公開的蓋子,大家才能看清楚弄明白症結所在,問題才可以迎刃而解。
亦有專家指出,殘保金的用途跟一些公益基金有相似之處,現在很多公益基金已充分互聯網化,每收支一筆錢,都可以網絡即時查詢跟蹤,這值得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