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保金是否公開引關注 一些地方利益均沾(2)
以河南為例: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職工總數×1.5%-已安排殘疾人職工數)×上年度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額。北京則還乘以一定係數: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職工總數×1.7%-已安排殘疾人職工數)×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60%。
以北京一家300人的單位為例,應安排5名殘疾人就業。如果隻安排了3名,按2013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69521元計算,應繳金額為:(300×1.7%-3)×69521元×60%=83425.2元。
對逾期繳納的單位,按日加收5‰滯納金。如果拒不繳納,最終可申請法院強製執行。
殘保金可以使用在哪些方麵?各地也有明文規定,大體上包括殘疾人職業培訓、有償扶持殘疾人就業經營、獎勵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單位等。
一位在某市殘聯工作的知情者告訴記者,殘保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每年殘保金由地稅代征,可用於殘疾人就業等方麵,比如殘疾人職業培訓、扶持殘疾人就業等。省市殘聯每年都會對下屬各單位上報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項目進行立項並向相關部門提交申請,通過審批後,由財政部門從殘保金中給項目撥付款項。
殘保金未公開的兩種說法
專家認為,一些地方殘保金收支存在利益均沾現象
若足額征收殘保金,顯然是筆不小的金額。據公開數據顯示,至2012年,廣州市殘保金累計結餘高達11.52億元。河北2013年征收了4億。
尤其是隨著經濟水平的提高,發達地區殘保金數額增長亦非常明顯。以浙江為例,2003年2.19億元;2004年4.77億元,2005年達6.90億元,2006年8.15億元,數年間增長約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