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婉婷微博發聲相信法律 曲婉婷母親或被判死刑
麵對母親即將被判刑的處境,曲婉婷微博發聲對法律有信心,但是網友直呼:你有信心,我們就沒有信心了!這是怎麼回事呢?曲婉婷母親究竟犯了什麼事請?曲婉婷的生活有受到母親的影響嗎?帶著這些問題,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曲婉婷微博發聲 曲婉婷母親涉嫌貪汙或判死刑
曲婉婷微博發聲
歌手曲婉婷的母親張明傑,因涉嫌貪汙、受賄以及濫用職權三項罪名,於去年7月在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審理,涉案金額達人民幣3.5億餘元,檢方建議死刑。
歌手曲婉婷以一首《我的歌聲裏》爆紅,現任男友更是溫哥華市長,人生看似完美,但她的媽媽張明傑因為涉貪被檢方建議判處死刑,震驚各界。
如今一年過去,7月1日,曲婉婷發微博稱沒有最後審判說明法院對案子慎重,對辯方意見重視,“這讓我對中國的法律進步更有信心,使我對中國依法治國的方針更有信心”。
張明傑,女,漢族,1956年4月出生,民盟成員。1972年2月參加工作。曾任哈爾濱市發改委副主任、市城鎮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2016年7月19日9時30分,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第二法庭,公開開庭審理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張明傑犯貪汙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告人王紹玉犯貪汙罪一案。
案發經過
曲婉婷與母親
2016年7月19日上午,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發改委原副主任張明傑因涉嫌貪汙、受賄和濫用職權罪三項罪名在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其涉案金額達3.5億餘元。對於指控張明傑表示不認罪,案件預計要審理兩天。重案組37號探員了解到,張明傑是歌手曲婉婷的母親,也使此案受到更多關注。
1956年出生的張明傑研究生學曆,曾任哈爾濱市發改委副主任、哈爾濱市城鎮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2002年張明傑出任道裏區副區長一職開始,其工作便和征地、拆遷、開發、建設等聯係在了一起。直至日後她擔任哈爾濱市發改委副主任、市城鎮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2014年9月,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以張明傑涉嫌濫用職權罪對其逮捕。根據指控,張明傑被控的犯罪事實與其擔任道裏區副區長期間的一宗國企改製的資產處置密切相關。
起訴書顯示,張明傑涉嫌貪汙、受賄和濫用職權罪三項罪名,涉案金額超過3.5億元。
據指控,張明傑曾任哈爾濱市道裏區人民政府副區長,主管哈爾濱市原種繁殖場國有企業改製工作,並任道裏區改製領導小組組長。2009年7月,哈爾濱產權交易中心發布有關原種場整體產權轉讓公告,公布標的底價為6160萬人民幣,且轉讓不包含國有土地使用權,公告期限內,哈爾濱市東江農業科技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提出受讓申請,並繳納了交易保證金。
曲婉婷母親
張明傑與被告人王紹玉及東江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某共謀後,起草了《哈爾濱市原種繁殖場產權轉讓合同》討論稿,並由張明傑組織道裏區及原種場改製領導小組有關人員對合同內容進行審議。其後,張明傑、王紹玉和魏某在轉讓合同中加入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內容。
同年8月,在張明傑主持下,東江公司、原種場及其上級主管單位舉行產權轉讓簽字儀式。張明傑以著急開會、合同事先已經審議為由,蒙蔽原種場及其上級主管單位有關人員在已被加入包含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內容的《哈爾濱市原種繁殖場產權轉讓合同》上簽字,並將三方簽字的轉讓合同拿走,未由原種場及其上級主管單位留存。
其後,哈爾濱產權交易中心出具了《產權交易憑證》,張明傑命原種場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及公章等證件交予東江公司有關人員。
2010年至2011年間,張明傑利用作為道裏區人民政府副區長,主管農村征地工作職務之便,與王紹玉及魏某共謀,在哈爾濱市哈齊鐵路客運專線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哈爾濱市土地儲備中心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分中心征收土地過程中,虛構原種場土地使用權已經轉移的事實,騙取征地款共計3.4985億元人民幣。2012年7月,王紹玉代表張明傑與魏某簽訂《合作協議》,約定利益均分。
此外在2011年春,張明傑在擔任道裏區人民政府副區長期間,利用主管農村征地工作的職務之便,收受下屬榆樹鎮黨委書記孫某、鎮長劉某感謝其下撥征地款而給予的好處費10萬元人民幣。
2009年8月,東江公司並購原種場後,張明傑作為道裏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在繼續主管原種場職工安置工作過程中,未按規定由轉讓方負責發放職工安置款,而是同意將6160萬元人民幣違規轉入由東江公司實際控製的以原種場名義開設的銀行賬戶中,並由受讓方東江公司負責發放職工安置款,致使其中11467218.50元人民幣至今未歸還。
三項指控張明傑均不認可
網友評價
2016年7月19日上午九點半,該案在黑龍江中級法院第二法庭開審,在核對被告人身份並告知其相關權利後,法庭調查開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後,張明傑對於起訴的三項罪名均不予認可,隨後公訴人與辯護人對張明傑進行了發問。
法庭上,張明傑表示自己並沒有利用職權為魏某謀取利益,同時她講述了當時原種場改製的背景。張明傑說,作為一家國有企業,原種場當時瀕臨破產,醫療保險與工資已經無法發放,“每個月都有員工死亡”,張明傑說,在這種情況下,500多名員工曾到市裏上訪,區領導限期馬上對原種場進行改製,而時任副區長的張明傑說自己屬於“臨危受命”。希望馬上能夠改製成功。
張明傑說,自己並非什麼專業人員,對於起訴書中所說的合同中是否含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概念並不了解,當時自己隻是希望趕緊改製成功。
在對張明傑的法庭調查結束後,法官宣布休庭,案件於下午1點半繼續開庭,而後公訴人與辯護人先後詢問了被告人王紹玉,王紹玉同樣對起訴指控不予認可,他表示自己與魏某簽訂協議並不是為了分配利益,而是向合作夥伴明確各自的股份,同時他也無法代表張明傑的利益。
案件從下午2點半開始進入到法庭質證階段,截止到下午6點休庭,書證已經質證完畢,今天將繼續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