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曬都不黑的防曬常識(2)
不可輕視的防曬誤區:
誤區一:提起防曬的“曬”,許多人認為就是曬太陽,認為防曬就是防陽光。其實生活中需要防曬的地方很多,比如長期在電腦前工作,使用手機頻率高,都需要對麵部皮膚做一定的防護措施。
誤區二:隻有在陽光強烈時才需要使用防曬用品。這是把紫外線與陽光等同看待了。其實,陽光中的紫外線,即使在薄霧、陰天和有雲層的天氣,也照樣存在,因此時時都要注意防曬。
誤區三:在夏天以外的季節,不需要使用防曬用品。即使在夏天以外的季節,紫外線也會奪走肌膚水分,破壞肌膚組織,因此防曬是一年四季都要做的功課。
誤區四:防曬用品的防曬指數越高,越能提高防曬效果。這是錯誤的。防曬指數過高的防曬用品容易阻塞毛孔,不利於排汗,造成肌膚過度的負擔,故而擦上後會感覺不適,而且不適合天天使用。正確的做法是,在不同場合,針對不同要求,選用不同防曬指數的用品。
誤區五:隻需防UVA就夠。其實紫外線中不僅黑色素是皮膚曬黑、曬傷的元凶,UVB也是不容忽視的“殺手”,會讓皮膚過敏、起斑,因此選擇既能防UVA又能防UVB的防曬霜才是最佳防曬品。
誤區六:一天隻擦一次就足夠。這要具體情況具體對待。因為一般的防曬用品防汗程度為30分鍾,防水程度為80分鍾。如長時間在陽光下,應該隔1小時擦一次。
誤區七:防曬是年紀稍長的人才做的事情。其實年輕肌膚比年老肌膚更容易受紫外線傷害,隻是積累的傷害在年紀稍長時才顯現出來,比如色斑、皺紋等。其實防曬是從幼兒時代起就必須關注的問題。
不可忽視的紫外線
其實,紫外線的強弱,並不能靠陽光看起來強不強作判斷,有可能明明是陰陰的天氣,也不悶熱,但卻被強度紫外線所籠罩。而且,當我們進行高山高地旅遊時,高度每上升三百公尺,紫外線強度增加百分之五,積極防曬阻隔紫外線的問題,我們必須認真看待。
紫外線對皮膚組織的影響
可穿透皮膚到達真皮層,損傷彈性纖維,傷害皮膚微血管到達皮膚的表皮,短時間即造成皮膚傷害,是曬傷的罪魁禍首。
紫外線造成的傷害
長期不自覺地暴曬,極易形成色素沉著、皮膚發炎、老化甚至皮膚癌的產生,是造成黑斑的主要原因,受傷皮膚不易複元、產生皺紋及引發眼部傷害曬傷、紅腫脫皮、黑色素瘤、角質增厚、皮膚失去透明感、產生皺紋及老化、跟UVA相較,誘發皮膚癌的威力較大及引發眼部傷害、削弱免疫係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