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 草率行事所付出的代價
在我去荊州的那兩天,莉發了很多短信給我,還表白說她喜歡上了我。19日晚上,我從荊州回到f市,由於車子晚點,她在車站等了我整整1個小時,讓我有些感動。那天晚上在我的住處,我們發生了關係。那年我26歲。
我父母一直催著讓我快點結婚,那時追我的女孩子也很多,我覺得選擇的範圍比較大,自己還有10萬元的年薪,所以就采取了“不主動、不拒絕”的那種生活態度。
那些天裏,莉的柔情漂亮打動著我,她信誓旦旦的結婚誠意感動著我。在莉的熱情邀請下,沒多久,我去了她位於s市的鄉下老家。首次見麵,她父親對我很滿意,催著我們把結婚證領了。
4月28日,我就跟莉在她的戶籍地領取了結婚證。
發現她欺騙我
婚禮未辦就想離婚
領證的前後這幾天,莉父親說得在他家置辦酒席,因為很多年以來他家裏沒有辦過紅白喜事,而他家給親戚鄰居朋友那裏送了很多禮,隻出不進,所以自家姑娘出嫁的酒席一定得辦。意思是要通過辦酒席把那些禮給討回來。又說他已年邁,養個姑娘又供著讀書很不容易,而姑娘要出嫁了,以後又不能陪在身邊盡孝,提出要我按照他們當地的婚嫁習俗拿彩禮。籌劃得差不多了,我跟莉從她家回到了f市。
這期間,我逐漸發現我倆在性格喜好、做人觀念等方麵存在很大的差異,重要的是我發現莉不誠實,向我隱瞞了很多事情。一次,莉二姐的家人在聊天時無意中透露,她的年齡比我大兩歲,而之前莉告訴我她跟我是同年的。為此我很生氣,生氣的不是年齡本身而是做人的誠信。莉哭哭啼啼地讓我原諒她。年齡的欺騙隻是小事,我了解到一些讓我無法容忍的事:她在跟我之前,同幾個男人有過性關係......。
種種事情都讓我對莉很失望,我不可能跟這樣的女人終身廝守,我提出分手。由於那時在她家舉辦酒席的日子已經定了,親朋也都通知了,莉說她父親是鎮裏的領導,她家丟不起這個臉。於是兩人商議好聚好散,最後達成約定:等酒席辦了之後,再辦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