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 草率行事所付出的代價(4)
夫妻矛盾再度惡化
她起訴離婚要財產
2006 年底,在孩子快要過周歲的前些天,為些小矛盾莉抱著孩子回娘家了。她這樣做是專門為難我和我父母的。因為我結婚和孩子滿月都沒有在十堰老家操辦酒席,加之我家親戚多,父母親戚都指望著在兒子周歲的時候回老家擺酒席。為此,我母親在老家專門養了頭大肥豬,豆腐也都做好了。莉正是想借此發威,逼迫我去接她回來好讓我向她服軟。
我已經厭煩了莉的種種無理,再不想她由著性子行事了,所以我沒有去接她。
可是,我父親卻去了。嶽父竟然不放人。莉父親說他閨女是有男人的人,得讓她男人親自去接才能讓莉回。她哥說,莉和孩子住在娘家吃喝,要我拿生活費。還對我父親說要去法院告我,可憐我父親失望回家。
估計嶽父覺得嫁出去的姑娘抱著孩子在娘家過年不是個事兒,於是表麵上給我打電話讓我去他家裏過年,實質上是想讓我過去接莉母子。樹怕傷根人怕傷心,很多事情累積起來,莉把我傷得太狠了,我就是不想遷就她,所以依然沒有去接她。就這樣,莉和孩子,在娘家一直住到元宵節。
元宵節後,可能是意識到我態度堅決,嶽父妥協了,主動打電話勸我去接,說莉也願意回來。3月9日我去了莉家後,莉一家人對這些事情隻字沒提。
把莉和孩子接回來後,我們兩人還是不斷地冷戰或吵鬧著。
2007年4月,莉把孩子扔在家裏,去了東莞。這段時間,她發各種不堪入目的短信攻擊辱罵我,我不理會她,她打電話我也不接。後來,莉又發了些認錯的短信,我還是不理。
由於我經常要到各個地區去出差,從2007年4月到現在,一年多以來,我年邁的父母一直撫養著我的兒子。
2008年2月份,莉從外地回到湖北。
同年3月19日,她提出離婚,要房子要存款。
以前她也曾經多次在我麵前不知羞恥地揚言過:”憑我這長相,不管白道黑道的,隻要我跟他睡一覺,他就會替我賣命......“這種卑鄙的話,讓我很惡心。
這期間,莉抓住了我父母不想惹是非的心理,又想以我父母來壓我,讓我向她求和。但我不會。
離婚之事,因為區屬法院管轄權的問題,拖來拖去,僵持到現在。
現在,我也不想去指責她,隻怪我當時太草率了,所經曆的痛苦,就是我草率行事所付出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