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 草率行事所付出的代價(2)
她逼我奉子結婚
孩子牢牢拴住我
莉的父親把婚宴定在2005年6月11日這天。在莉家舉辦婚宴的頭天,我們如期去了s市莉的家。去了後,在她家坐下來,一杯水還沒喝完,莉的父親就把我單獨叫進臥室問我帶了多少錢,說是辦酒席急著要用錢,他已經墊支了不少。我就給了她父親四千元。我看得出他嫌少。
當天下午,莉的父親說讓我跟他去鎮上的超市幫他搬煙酒,結果是讓我去埋單,我又付了約3千元。然後,又讓我給莉家親戚的小孩們買了很多吃的。
當時我想,反正婚宴完後就分手,給莉撐個麵子吧。
在莉家辦完酒席,我們從s市回到f市。跟從f市到s市一樣,路上我們沒說一句話。到f市後我提起離婚的事,莉卻告訴我她懷孕了,她不同意離婚。我很納悶,就因為怕她懷孕,我記得當時是我親自去買的“毓婷”。後來我才知道,她根本就沒有服用。莉不僅不去辦離婚手續,也不去做手術。僵持好多天,我們都沒說話。
莉的家人知道了我們在鬧離婚,莉的兩個姐姐與姐夫、嫂子和她的父親、繼母,輪流來勸說我。我的態度十分堅決。於是她二姐提出要離婚就先做人流手術,並為此向我索要營養費、手術費計五千元。我隻想結束這段盲目草率的婚姻,就答應了。
可是,莉還是不去做手術。
後來,我才知道,莉在跟我之前做過兩次人流,胎兒月份都很大。那年她27歲,據說,三次人流間隔時間過短,可能以後就沒有做母親的機會了。所以,莉和她的家人,都堅決反對她做這第三次人流手術。
知道這些,我愈發堅決地要求離婚。莉想出一個絕招:給我遠在十堰的父母通了電話,她想利用我父母抱孫心切的心理,讓他們出麵來給我壓力。果然,我父親很快從十堰的鄉下老家趕到f市,在我父親麵前,莉哭哭啼啼地說她已懷上了我們龍家的孩子。當時60歲的父親流著眼淚求我不要離婚。我深知,父母把我拉扯大很不容易,沒有他們和姐姐們在家裏麵朝黃土背朝天的種地,我不可能讀書,也不可能到城市裏工作、定居下來。無可奈何,我屈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