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女性有什麼不同?取決於她們的敘事方式(2)
兩個相同年齡的女性有著極為相似的經曆,她們都在初中輟學之後步入婚姻,但同時又在婚後短短的三個月內經曆了離婚。
婚姻對於出生於普通家庭的她們來說曾是想象中愛情的美好的結局。但是婚後這些美好的幻想則由於經濟問題以及雙方性格上的不合而破滅。
這件事對於她們倆來說無疑都是令人痛苦的打擊,但是她們對此的態度以及隨後的生活狀態卻完全不同。第一位女性雖然受到傷害,但她沒有將婚姻的失敗轉化為對自身的懷疑和否定,沒有因此陷入更令人痛苦的自我厭惡和自我貶低中。
相反,她知道自己已經錯了一次,並且將此當成一種積極的經驗,因為即使在這段短三個月婚姻中,她從前夫的身上和家庭中看到了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麼樣的關係,而她也知道現在的自己還年輕,所以找了一份工作,重新開始生活。
第二位女性離婚已經五年了,現在仍無法從這段失敗的婚姻中走出來。這段關係的失敗讓她所看到的隻是自身種種無法改變的缺陷,比如長的很普通,脾氣暴躁,命運不濟等等。因此,她什麼都沒有嚐試去改變,而是一味的沉浸在其中,並且用一次經曆,一位男性概括了人生所有的可能經曆和其他男性,覺得自己再也五法師獲得完滿的婚姻。
同樣的遭遇在不同的詮釋之下卻導向了截然不同的生活和未來。人本身以及人的生活總是一致的,未來看似不確定,不可控,卻由我們過去的經曆所牽引著。無論我們經曆了什麼,作為演員,作為主角,作為導演的我們都有著最大權利的可能將那些看似痛苦、缺乏意義情節和片段剪輯、整合、策劃,最大限度的賦予它個人的方向和意義。